欢迎访问tg足球淘金网官网入口网站!

tg足球淘金网官网入口

Zibo Huaxing Chemical Equipment Factory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tg足球淘金网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4-03-09 13:17:29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
产品详情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作了说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3356.05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净利润8458.60万元,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权益8458.6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54%。

  公司对于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说明确实没办法回收或收回的可能性不是很大的情形进行信用风险单独测试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做评估,2021年度拟对应收账款及另外的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的坏账准备4000.36万元。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相关规定,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别的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作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2021年度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732.20万元。

  合同履约成本,即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别的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另外的成本;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可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可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额外支出(如无论是不是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明显的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 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2021年度拟对合同资产计提跌价准备23.36万元。

  2021年度,公司前期在研发产品过程中形成的技术类等非货币性资产存在减值风险,故聘请中介机构对企业内部研发形成的技术类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软件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6927.94万元。

  2021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齐翔华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存业务收入略有下降,不排除未来收入继续下降的可能,进而导致未来利润下滑,因此公司判断其商誉出现减值迹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拟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3,136.60 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依据相关资产的真实的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充分,符合公司现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 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后,能够客观反映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 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7%,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受托方无关联关系,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低风险打理财产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以及信托产品。

  3、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在上述有效期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 首席财务官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依据公司财务情况、现 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 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打理财产的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经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企业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做 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项目做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有几率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做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 买银行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大大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现金管理方面的管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审批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互相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55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3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使用风险,降低压力,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55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3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 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以及资产负债率情况进行调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适用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 核定担保额度之前,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脂肪酸、甘油、脂肪胺、硬脂酸、脂肪酸钠皂、歧化松香酸钾皂、复合防老剂、吊白液、聚合甘油、仲胺、脂肪胺聚氧乙烯醚的生产销售;聚乙烯、乙二醇、丁苯橡胶、顺丁橡胶、塑料产品助剂、石油产品助剂(以上六项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储存)、熟松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工业催化剂、石油加工助剂、化学试剂、化工产品(以上四项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工业催化剂复活(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租赁;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保实际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上述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22,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58%。公司无逾期及涉诉的对外担保。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属于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资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认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规范加强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的年度担保总额度进行预计并履行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提供内部担保额度550,000万元,主要用于被担保方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资金用作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担保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监事会将持续监督被担保方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及履约能力等情况,对可能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制止。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淄博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应链公司主营业务以许可范围内的商品大宗交易为主,为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应链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以许可范围内的商品大宗交易为主,根据供应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单一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一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

  供应链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成立了套期保值工作组,并聘请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并由风险控制部门进行监督。公司审计部定期对供应链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计。

  1、供应链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3、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全资子公司提出单一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事项。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齐翔”)、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齐翔设备”)、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资产”)、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02,174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蒸汽、提供房屋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房屋租赁及采购关联人的产品等。2021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6,651.67万元。

  天辰齐翔、新齐翔设备、齐翔资产为公司关联方,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为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关联方。且上述交易事项均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如下的审议程序: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营范围:对母公司授权的资产管理经营,对外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技术转让、咨询、服务;代收水、电费。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8,158.39万元,净资产2,101.82万元,净利润197.85万元

  上市公司的董事车成聚先生为该公司主要股东而成为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所述关联法人。

  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从齐翔资产的经营资质和财务指标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在建筑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及配套土建;设备管线清洗;购销有色金属(不含金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建筑及装饰材料、保温保冷材料、粉煤灰、汽车配件、电气仪表、油漆涂料、橡胶和落地胶及制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玻璃及制品、机电设备、备品备件、五金工具、密封件、垫片机械配件、矿泉水;废铁及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物业管理、代收水、电费;房屋及活动板房租赁、汽车租赁、机电仪设备检修;销售维修阀门、旧桶、工具柜、铁包装箱及办公设备;废旧物资回收;环境绿化、保洁;货物装卸、仓储、包装。主食、热菜、凉菜,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公司使用):招待所(限分公司使用)*(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15494.05万元,净资产2725.12万元,净利润1111.09万元。

  新齐翔设备是上市公司关联法人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而成为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所述关联法人。

  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从新齐翔设备经营资质和财务指标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分销化工原材料到油漆、清漆、合成树脂、粘合剂、纺织、水处理以及化工行业,即批发和零售,以及咨询和建议等所有相关活动。

  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 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由上市公司的参股10%,且公司高管担任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所述的关联自然人。

  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天辰齐翔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1)公司租赁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土地及房屋作为生产场所,经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签署租赁协议,预计2022年度支付租赁费用199万元人民币。

  (2)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公司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经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签署租赁协议,预计2022年度支付租赁费用35万元人民币。

  (3)2022年,公司新建项目进入开工建设的高峰期,20万吨/年顺酐扩建项目、70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3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8万吨/年甲乙酮扩建项目、20万吨/年丁二烯抽提项目等,新建装置安装工程量增加。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长期为公司提供安装、检修服务,经验较为丰富。并且具备三级石油化工设备管道安装工程资质,专业化程度高。鉴于新项目建设进度、人员专业化程度等因素,选择该公司为公司提供新项目安装及日常检维修服务,预计金额43,000万元。服务定价统一参照《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规定确定。

  (4)公司全资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与Wechem international GMBH预计发生委托销售商品金额38,000万元,预计发生委托采购商品金额6,500万元,委托销售和委托采购商品的价格双方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5)公司预计向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及蒸汽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4,700万元,公司向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产品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500万元,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程序公开透明。

  与关联方的全部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市场定价,按照当地的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1、上述关联交易在市场定价的基础上,可以充分利用交易双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2、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市场化原则下,自愿、公平的进行,双方互惠互利,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种必要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 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监事会认为:《关于批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畴。有关交易执行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合理、公允,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8万吨/年丙烯酸及6万吨/年丙烯酸丁酯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8万吨/年丙烯酸及6万吨/年丙烯酸丁酯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丙烯酸是一种不饱和羧酸,下游应用广泛,是介于石化大宗产品与下游精细化工产品之间的重要中间体,其中大约50%用于丙烯酸酯,剩余50%用于SAP及其他聚丙烯酸共聚物。丙烯酸及其酯类自身或与其他单体混合后,会发生聚合反应生成均聚物或共聚物。通常可与丙烯酸共聚的单体包括酰胺类、丙烯腈、含乙烯基类、苯乙烯和丁二烯等。这类聚合物可用于生产各式塑料、涂层、粘合剂、弹性体、地板擦光剂及涂料。

  公司生产的丙烯可通过管线输送到本项目,为生产丙烯酸提供充足的原料供应,能够进一步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强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对于公司延伸产业链、优化和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5.4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55亿元,铺底流动资金1,720万元,全部为公司自筹资金。

  1、本次拟建设项目的盈利能力将受到行业、市场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项目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

  公司拟投资建设8万吨/年丙烯酸及6万吨/年丙烯酸丁酯项目具有环保、节能、高效等特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该项目能够同公司70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形成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有利于发挥产业一体化优势,从而可以有效的控制成本,实现产品效益最大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氢气改造提升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建设6000Nm3/h纯氢充装装置,1500Nm3/h纯氢充装搬迁装置,9000Nm3/h氢气充装搬迁装置,氢能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装置,该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具备16500Nm3/h氢气装车能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氢能被称为人类的终极能源之一,是全球能源技术革命、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方向,备受世界各国关注。当前,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氢能在我国的碳中和路径中将扮演重要角色。作为清洁高效的二次能源,氢能可以在不同行业和地区间进行能量再分配,有效降低交通运输、工业用能及建筑采暖领域的碳排放,并能代替焦炭,用于冶金工业降低碳排放。

  公司多套装置均副产氢气,公司70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建成投产后,公司副产氢气规模将达到4.48万Nm3/h,氢气纯度高达99.99%,均可通过管线输送到本项目,为下游提供充足的原料供应。

  公司目前已建有18台氢气装车鹤位,9000Nm3/h压缩机组及1500Nm3/h吸附压缩机组。自2016年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氢气装车生产操作经验,还可充分依托公司现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进一步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对于公司延伸产业链、优化和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12,1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9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63万元,全部为公司自筹资金。

  1、本次拟建设项目的盈利能力将受到行业、市场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氢气改造提升项目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

  公司副产的氢气,纯度可达99.99%,可有效满足市场上各类不同的需求。随着公司70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的投产,氢气副产量的逐步提升,氢气工业外售渠道的全面打开及利用设施的日益完善,经加压的氢气可充装进入管束车,不再受制于管道运输半径的影响,可实现远距离运输。高纯氢气充装站有利于公司氢气能源实现合理利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效益,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元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元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元荣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元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或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

  鉴于张元荣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到任之前,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张元荣先生仍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职责。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应程序补选独立董事,张元荣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

  张元荣先生确认其任职期间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也无任何需通知公司股东的事项。

  张元荣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向张元荣先生在任期内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贺军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津贴标准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王贺军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补选王贺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王贺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已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次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王贺军先生,1970年11月出生,中国籍,汉族,无党派人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毕业,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厦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福建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政协厦门市第十、十一、十二届委员、中华儿女荣誉董事会董事、社会发展研究会副会长、长期资产管理公司董事、中汇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贺军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韩刚先生已于2021年12月24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5)。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王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相关内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王刚先生,1981年生,汉族,党员,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工学学士。曾任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经理。自2016年5月入职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任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王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声明人王贺军,作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0533-4415188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路56号
邮编:255215
Email:zbshzkb@163.com
真空获得设备销售科:
销售电话:0533-4415188  152-6430-1155
传真:0533-4418588
销售电话:0533-4415199  186-5363-8011